根據韓國海關新規定,自2010年2月22日起,任何進口貨件只要內含電子商務網站所購得的物品,即被禁止歸類為免稅類貨件。該規定對聲明價值低于US$100的貨件仍適用(US$100為此前貨件一般被判斷為免稅類貨件的價值)。
因此,為了促使該類貨件的順利清關,寄件人需要提供網上購得物品的詳細描述,包括品名、價值,購物網站名稱及網址。
韓國海關近期加大清關規定執行的力度。聯邦快遞強烈建議寄件人嚴格遵循韓國海關規定及要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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